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公告>>文章内容
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9-10-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文娟

告 家 长 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意见,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去年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聚焦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重点针对以下7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举行考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的,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三)违规进行排名。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四)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五)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六)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办学行为的。

(七)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用好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学习平台,构建学生个性化学习空间。

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920日)

(二)规范自查阶段(921日——1015日)

(三)督查问责阶段(1016日——113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1日——1230日)

在整个治理阶段,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家长在专项治理中的责任。谢谢大家!

投诉举报电话:89160318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版权所有: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春镇路302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