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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2年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亚芬
 

关于开展评选2012年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为体现我校“享受如春教育”的办学理念,塑造具有“童心、慧心、善心”的如春教师,本着“不让有才能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的原则,引导师生发现美、赞扬美,用身边的榜样打动自我,打动他人。通过发现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来发挥榜样作用,营造尽责、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如春校园。

二、评审组

组长:徐燕娟   副组长: 刘明

组员:唐健   徐卫国   杨建祥  吴亚芬  张晓锋  朱龙  徐文娟   顾强  倪卫国  张小玲。

三、评选条件

1.本年度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2.本年度的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并在市级以上范围产生广泛的影响。

3.本年度工作量饱满,且超额承担任务,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评选范围

本年度全校教职工、学生和全校各年级组、各管理职能部门、各教研组、各群团组织等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五、“如春教师”类别:

灿烂如春星:面向全体教师,宽容大度,从不报怨,在工作中很少计较个人得失,在教师群体中有着很强的亲和力,在团体中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为学校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在教师、家长、学生心目中有很好的口碑。

脚踏实地星:面向工作超过三年的教师,工作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岗位业绩显著,在教师群体中起到标兵示范作用。

脱颖而出星:面向参加工作13年的青年教师,能较快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学校的工作节奏,创先争优意识强,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开拓创优星:面向全体教师,具有较好的业务素养、教学基本功(在区教师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课堂教学能力优秀(承担区级公开课或在区级督导中随堂听课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能为学校赢得荣誉。

雷厉风行星:面向全体教师,行事雷厉风行,对上级部门、学校各个部门布置的任务从不推诿,完成质量较好。

成果璀璨星:面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工作有创新,条线成果丰硕。

壮志凌云星:面向年龄40周岁以上的教师,工作目标明确,有追求卓越、不甘平庸的积极进取心态。

轻负高质星:面向全体教师,减负增效有措施,重落实,学科教学和教育质量优秀(教学质量列同年级前二名)

博爱奉献星:面向全体教师,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

团结合作星:面向师徒结对中的师傅教师,具有高度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能成就自己的同时帮助他人获得成功。

六、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①“如春教师”评选征文撰写(四十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撰写,四十周岁以上的教师自愿),征文体裁不限。文章必须于201215日前发送校园网“教师频道”之“十佳之星” 栏目,并以A4纸打印一份上交教科室。(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1.25行距,正反面打印)

第二阶段:年级组根据征文以及评选方案精神,由年级组长组织推荐10名“如春教师”(全校推荐),作为“如春教师”候选人。各年级组必须于201216完成推荐工作。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份交校长室。

第三阶段:学校评委会评审决定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人选和优秀征文。

第四阶段:2012110校园网公示十名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名单。

第五阶段:组织撰写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颁奖词。

第六阶段:制作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ppt文稿,初定于学期结束工作会议召开颁奖会。

第七阶段(寒假):学校行政慰问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

第八阶段:汇编“感动春小”教师征文专辑,通过校园橱窗、《如春集》、《春之声报》等多种途径宣传感动校园十佳“如春教师””之星事迹。

七、 评选要求

1.全校上下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凝聚人心,树立典型,进一步创设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

2.所有申报、评选和表彰的事件必须真实可靠,具有教育激励作用,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全校范围作宣传演讲。

3.所评选的“感动春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将获得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春江小学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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